甬工美协〔2021〕3号 关于举办宁波市首届“朱金漆木雕杯”木雕现场创作大赛暨木雕技艺培训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8-19 点击量:1489
宁波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文件
甬工美协〔2021〕3 号
关于举办宁波市首届“朱金漆木雕杯”木雕现场创作大赛暨木雕技艺培训的通知
各有关区、县工艺美术协会,各会员企业,有关单位:
木雕是我国传统工艺美术--雕塑艺术中的重要门类,七千多年前余姚河姆渡文化出现的木雕工艺品,彰显了宁波这一技艺的悠久历史。在庆祝建党100周年、 建城1200周年之际,为进一步弘扬木雕文化,提高工艺美术者特别是青年从业人员设计能力和动手能力,推动木雕艺术交流,促进木雕艺术的传承与创新发展。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9月23日-27日举办“宁波市首届‘朱金漆木雕杯’木雕现场创作大赛”,同期开办一期木雕技艺培训研讨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冠名及组织机构:
大赛名称:宁波市首届“朱金漆木雕杯”木雕现场创作大赛
大赛时间:2021年 9 月23 日~ 27 日
大赛地点:宁波市朱金漆木雕艺术馆(鄞州区横溪镇非遗路1号)
指导单位:浙江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、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
支持单位: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、浙江省政协宁波委员非遗会客厅
主办单位:宁波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
协办单位:有关区、县工艺美术协会
冠名单位:宁波市朱金漆木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二、木雕现场创作大赛具体要求及安排
1.创作主题及表现形态:立意深远,讴歌时代,赞美英雄,体现传统,锐意创新,具有正能量;以人物、动物、植物、器物及山水意境等形态表现均可。
2.参赛者在由主办单位统一提供的木料(尺寸规格高60cmX直径60cm对半圆柱规格料,材质为柚木)上进行创作,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完成。
3.作品完成后参赛者同时须上交一篇简述本人创作作品的名称、构思、创意、雕刻特点和表现手法等内容介绍文章(约200字左右,供评奖参考)。
4.主办方集中提供划分区域(人均6约平方米)的比赛场地和工作电源。简单工作台和使用工具由参赛者自带。
三、举办木雕技艺培训研讨班
凡参加“宁波市首届‘朱金漆木雕杯’木雕现场创作大赛”的选手,均免费参加大赛期间举办的培训研讨班,由主办方邀请知名专家、大师进行授课并对创作作品进行点评;学员与老师互动交流、研讨;学习考察工美重点企业等。
四、奖项设置
本届大赛奖项设定如下:
木雕状元奖:一名,奖金10000元,奖杯,证书;
木雕榜眼奖:二名,奖金各5000元,奖杯,证书;
木雕探花奖:三名,奖金各3000元,奖杯,证书;
优秀奖: 若干名,奖金各1500元, 证书.
以上获奖奖金税费自理。获探花奖以上选手,在各级大师评审、职称评定时优先予以推荐;优秀奖及以上选手和选手推荐单位将由宁波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网站、刊物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。
获奖基本条件:作品必须整体完成(并有简短阐述文章);主题明确、内涵丰富;造型凝练、工艺精湛;刀法流畅、线条明快;秉承传统、创新独特。
五、参赛条件及报名方式
1.参赛条件:具有宁波大市户籍(如没有宁波户籍则需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)、从事木雕艺术创作三年以上经历并有一定技艺的从业者;经所在单位(须是各级工艺美术协会会员企业)推荐同意;每家单位最多限报2人。
2.报名方式:参赛者如实填报《参赛报名表》,于2021年9月10日前直接上报协会秘书处。 联系人电话:张萍87666677,逾期不再受理。
大赛组委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认定后将直接通知参赛(培训)者,本届大赛参赛人员原则上控制在25人范围,大赛具体规则另行制定。
六、几点说明事项
1.大赛创作用的材料由主办单位统一提供,使用工作台及工具由参赛者自带。
2.选手在大赛和培训研讨期间食宿由主办方免费提供,其他费用及交通工具等由本人自理。
3.参赛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宁波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拥有,创作者仅保留著作权中的署名权,其他著作权利(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十条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权利)归主办方所有,包括对获奖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及不限时间、次数使用的权利等等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4.抄袭、盗用他人作品或设计者将取消参赛资格,所得获奖作品证书、奖牌、奖金将如数缴回,并承担其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。
2021年8月18日
报送: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
抄送:宁海县、象山县、奉化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
宁波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