甬工美协〔2023〕3号 关于组织参加“第十一届中国(浙江)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3-31 点击量:1562宁波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文件
甬工美协〔2023〕3 号
关于组织参加“第十一届中国(浙江)工艺美术
精品博览会”的通知
尊敬的会员单位:
第十一届中国(浙江)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将于2023年5月12日-14号(5月11日布展)在绍兴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。根据省协会要求,经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,我协会决定统一组团参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展位安排、布展要求及展位费补助标准
1、本届“省艺博会”宁波展团参展者具体展位由协会统筹安排分配。
2、宁波展团展位外部由协会统一负责设计装修,费用由协会承担;展位内部由参展者自行负责布置,力求简洁、美观、有特色、高水平。
3、每个展位4050元,按实际支付的费用给予适当补贴。
二、 “省艺博会”申报作品标准
根据省协会文件规定,每个展位最多可两个作者申报参评,每个作者最多申报3件(套)作品,每个展位限报4件(套)参评作品。
本届“省艺博会”设金、银、铜奖项,展会上的获奖作品将作为作者未来参加职称评审、荣誉称号评定等的重要依据。(注:凡以往曾参评任何展览并获过任何奖项的作品不得再行参评。)
三、参加“省艺博会”的申报程序
1、符合条件的我市企业报名参加本届“省艺博会”须先填写“登记表”,于2023年4 月15 日前报至宁波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。
2、由市协会初审后报主管部门确定。
四、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
联系人:郑行科 张 萍
联系电话:87667988 15888123540 传真:87666677
地址: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345号518室(金都国际大厦)
附:“第十一届中国(浙江)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”评比汇总表
宁波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
2023年3月31日
报送: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抄送:宁海县、奉化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
宁波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发